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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05-04
安林发[2016]21号
bt365国际娱乐城 安化县财政局
关于切实做好2016年度退耕还林延期补助
资金发放的通知
各乡(镇)林业站,财政所:
为了将2016年度退耕还林延期补助资金及时发放到退耕户主,经县林业局和县财政局研究,要求各乡(镇)林业站、财政所紧密配合,按照《安化县财政局bt365国际娱乐城关于切实做好2007年度退耕还林粮食补助资金发放的通知》(安财建[2007]126号文件)精神和工作方法,认真组织发放退耕还林补助资金,现就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兑付延期补助通知如下:
一、退耕还林工程延期补助发放的政策依据与标准
1、《国务院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25号文件)明确规定,继续对退耕农户给予适当的现金补助(粮食折现),补助标准为:每亩退耕地每年补助现金105元,原每亩退耕地每年20元生活补助费,继续直接补助给退耕农户,并与管护任务挂钩。补助期为:还生态林补助延期8年,还经济林补助延期5年,并根据验收结果兑现补助资金。
2、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08]15号文件)规定:业主(大户)承包土地经营权人坡耕地退耕还林的,由土地经营权人享受延长期政策补助,业主(大户)不得享受延长期政策补助;业主(大户)承包集体坡耕地已纳入退耕还林的,村组依法将经营权明晰到户,由取得经营权的农户享受延长期政策补助,业主(大户)不得享受延长期政策补助。各乡镇要依据省政府的规定切实做好本辖区的工作,一律不准违反规定将延长期政策补助发放给承包大户。
3、根据国家林业局林退发[2008]148号文件和湖南省林业厅湘林退[2008]7号文件精神,退耕还林延期补助必须通过省级复查和国家重点核查全面阶段验收合格后才能享受,否则受损失的或培管不到位的退耕还林面积不但不享受延期补助,而且还要追回以前的补助。因此,各乡镇要认真做好退耕还林自查验收核实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到位。
二、2016年度退耕还林延期补助发放的具体事项
1、为了使我县历年退耕还林补助期满能够顺利通过国家核查和省级复查阶段验收,确保全县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足额到位,各乡镇要扎实抓好本辖区内退耕还林工程的后期管理工作,做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按程序上报办理变更手续。
2、2016年度退耕还林延期补助发放的时间要求。各乡(镇)林业站与实施工程村衔接编制好《补助发放表》,必须于2016年6月1日前交当地财政所;各乡镇财政所必须于2016年7月1日前完成补助发放表的输机。林业站要加强到户基础数据的审核,并将《补助发放表》一式两份,分送县林业局营林站和县财政局乡财综合股各一份。
3、2016年度我县延期补助面积169634.4亩,其中2002年度计划面积59364.4亩(生态林59364.4亩),2003年度计划面积51479.2亩(生态林51479.2亩),2004年度计划面积7594.2亩(生态林7588.7亩、原经济林核定转为生态林5.5亩),2005年度计划面积51196.6亩(生态林51196.6亩)。
4、2016年度我县延期补助款中的粮食补助款(按105元/亩计算)计17811612.0元,其中2002年度6233262.0元,2003年度5405316.0元,2004年度797391.0元,2005年度5375643.0元。
5、2016年度我县延期补助款中的生活补助款(按20元/亩计算)计3392688.0元,其中2002年度1187288.0元,2003年度1029584.0元,2004年度151884.0元,2005年度1023932.0元。
附:1、安化县2016年度退耕还林粮食补助款(延期)发放表
2、安化县2016年度退耕还林生活补助款(延期)发放表
bt365国际娱乐城 安化县财政局
2016年4月27日